公告概要:
一、項目編號:H7FSCG25D01G0169 FS34082620250367號 二、項目名稱:宿松縣佐壩鄉(xiāng)中心小學運動場改造項目 三、中標信息 供應商名稱:宿松縣樂達體育設施工程有限公司 供應商地址:安徽省宿松縣佐壩鄉(xiāng)龍門村虞屋組12號 中標金額:712061.38元 供應商的評審價:712061.38元 供應商的評審總得分:87.52分 四、主要標的信息
五、評審專家名單:張賢發(fā) 鮑克偉 陳壽祥 吳繼勝 劉文娟 六、代理服務收費標準及金額: 1.收費標準:根據招標文件相關標準收取 2.收費金額:10695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1個工作日。 八、其他補充事宜 一、若投標人對上述結果有質疑,可在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提出。 若投標人對異議答復不滿意的,可在規(guī)定時間內以書面形式向宿松縣財政局提出投訴,聯(lián)系電話:0556-7828751。 二、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財政部《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等法律法規(guī),現將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質疑應以書面形式實名提出,書面質疑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質疑人的名稱、地址、郵編、聯(lián)系人及聯(lián)系電話; 2、采購人名稱、項目名稱、項目編號、包別號(如有); 3、被質疑人名稱; 4、具體的質疑事項、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 5、明確的請求及主張; 6、必要的法律依據; 7、提起質疑的日期。 質疑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權書)簽字并加蓋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質疑的主體不是參與該政府采購項目活動的供應商; 2、提起質疑的時間超過規(guī)定時限的; 3、質疑材料不完整的; 4、質疑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以查證的; 5、對其他供應商的投標文件詳細內容質疑,無法提供合法來源渠道的; 6、質疑函格式不符合政府采購供應商質疑函范本要求; 九、凡對本次公告內容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lián)系。 1.采購人信息 名 稱:宿松縣佐壩鄉(xiāng)中心小學 地 址:安慶市宿松縣佐壩鄉(xiāng)王嶺街龍門路21號 聯(lián)系方式:199 5561 6070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 稱: 宿松中安咨詢有限公司 地 址: 宿松縣東北新城安豐商城5幢14號 聯(lián)系方式:135 0563 8063 3.項目聯(lián)系方式 項目聯(lián)系人:李先生 電 話: 199 5561 6070 十、附件 1.評標情況一覽表 2.投標業(yè)績承諾函 3.中小企業(yè)聲明函 3.政府采購供應商質疑函范本 4.關于征集違規(guī)插手、干預公共資源交易活動問題線索的公告 附件信息: 相關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