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競爭性磋商公告
一、項目基本情況項目編號:BSZC2026-C2-00043-YNQT-0001 項目名稱:甸陽鎮(zhèn)袁家村袁家至何元大柳水道路建設項目 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預算金額(萬元):290 最高限價(萬元):289.8813 采購需求:詳見附件公告 合同履行期限:標段1:6個月 本項目(否)接受聯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標段(包)1: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評審時小型、微型企業(yè)提供的產品(提供本企業(yè)制造的貨物、承擔的工程或者服務,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業(yè)制造的貨物)價格給予4%的扣除。監(jiān)獄企業(yè)、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視同小型和微型企業(yè),其產品在評審時給予相同的價格扣除。執(zhí)行政策文件:《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yè)促進法》、《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yè)發(fā)展管理辦法》(財庫〔2020〕46號)、《財政部司法部關于政府采購支持監(jiān)獄企業(yè)發(fā)展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4]68號)、《財政部民政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促進殘疾人就業(yè)政府采購政策的通知》(財庫〔2017〕141號) 。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標段(包)1】 磋商申請人須具備以下資質:(1)申請人需具備國家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且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2)申請人擬投入本工程的項目經理必須具備公路工程專業(yè)貳級(含貳級)以上注冊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且必須注冊在磋商申請人本單位,提供社保證明。 (3)申請人須提供2024或2025任意年度財務報表(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新成立的公司,只需提供公司成立起至今的財務報表或銀行資信證明。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三個月的納稅及繳納社會保障資金證明材料(成立未滿3個月的,提供成立以來的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繳納憑證或相關情況說明;依法免稅或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供應商,應提供相應文件證明)。?(4)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5)信譽要求:磋商申請人信譽條件良好,當前未因不良行為記錄被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禁止投標,未被列入違法失信企業(yè)(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執(zhí)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和 “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信息記錄);且磋商申請人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信用中國(云南)”網站(https://yncredit.yn.gov.cn/)無失信被執(zhí)行人的行為記錄的查詢結果證明(查詢結果以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查詢結果為準)。 三、獲取采購文件時間:2026-01-30 06:00至2026-02-06 23:59,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時間,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 地點:云南省政府采購電子交易平臺(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線上獲取 方式: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須持與云南省政府采購電子交易平臺(政采云)兼容的數字證書(CA),在平臺綁定后,線上獲取采購文件及其它采購資料。CA申領鏈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2.按上述要求獲取文件的供應商視為合法獲取了本項目采購文件,具備本項目的投標資格。 售價(元):0 四、響應文件提交截止時間:2026-02-12 09:00(北京時間) 地點:請登錄云南省政府采購電子交易平臺(政采云)投標客戶端投標 五、開啟時間:2026-02-12 09:00(北京時間) 地點:云南省保山市施甸縣保山市施甸縣甸陽鎮(zhèn)喜路達A4-12開標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3個工作日。 七、其他補充事宜開標方式:網上開標 八、凡對本次采購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1.采購人信息 名 稱:施甸縣甸陽鎮(zhèn)人民政府 地址:保山市施甸縣甸陽中路 聯系方式:0875-8121009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 稱:云南乾泰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保山市施甸縣甸陽鎮(zhèn)喜路達A4-12 聯系方式:15887659259 3.項目聯系方式 項目聯系人:李永志 電 話:15887659259 相關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