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一、項目基本情況項目編號:JSZC-320100-JSGH-C2025-0024 項目名稱:紅山小營村經濟適用房等18個項目的工程結算審計報告和財務決算報告復核項目 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預算金額:390.000000萬元 最高限價(如有):人民幣390萬元(供應商的報價超過預算金額的將作無效投標處理。) 采購需求: 對紅山小營村經濟適用房等18個項目的工程結算審計報告和財務決算報告進行復核(服務內容涉及延伸至對報審結算結果進行復核,對報審財務決算投資進行復核),部分項目竣工已有十余年,供應商應當預料到審計復核中可能存在的困難或風險。具體內容要求詳見競爭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服務期為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貳年。 本項目(是/否)接受聯合體:否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一)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供營業(yè)執(zhí)照或法人證書或組織機構代碼證,自然人提供身份證,提供證明材料復印件加蓋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提供近半年以來任意一個月的資產負債表和利潤表,或2024年年度審計報告,或銀行出具的針對本項目的資信證明,復印件加蓋公章;法人或者其它組織成立不滿一年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根據項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的聲明或證明材料復印件加蓋公章)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近半年以來任意一個月份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材料復印件加蓋公章;依法免稅或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投標供應商,應提供相應文件證明)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提供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其中投標單位成立不足三年的可從成立之日起計算) 6.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二)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1.本項目為非預留份額的采購項目或采購包,執(zhí)行價格扣除優(yōu)惠政策,供應商應為中小微企業(yè)、監(jiān)獄企業(yè)、殘疾人福利性單位。(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具體要求詳見采購文件政策功能)“ (三)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1.供應商須具有財政部門頒發(fā)的《會計師事務所執(zhí)業(yè)證書》 三、獲取采購文件時間:自磋商文件公告發(fā)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 地點:“江蘇政府采購網”自行免費下載 方式:供應商登陸“江蘇政府采購網”,在網站首頁點擊“蘇采云”→使用CA鎖登錄系統(新用戶需進行“平臺用戶注冊”)→“項目參與”進行登記,在“可參與項目”中選擇“我要參與”,參與成功后到“已參與項目”界面中找到該項目下載文件并進行操作。 售價:0.00元 四、響應文件提交截止時間:2026-01-05 09:30 (北京時間) 地點:江蘇省政府采購交易系統(以下簡稱“蘇采云系統”)網上開標大廳 五、開啟時間:2026-01-05 09:30 (北京時間) 地點:江蘇省政府采購交易系統網上開標大廳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3個工作日。 七、其他補充事宜1. 拒絕下述投標人參加本次采購活動: (1)供應商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 (2)除單一來源采購項目外,為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guī)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jiān)理、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不得再參加該采購項目的其他采購活動。 (3)供應商被“信用中國”網站、“中國政府采購”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2、現場考察: 采購人不組織,供應商可自行踏勘。請務必對項目現場和周圍環(huán)境進行仔細認真地查勘,在隨后的采購中,對現場資料和數據所作出的推論、解釋和結論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應商負責。 3.根據《南京市政府采購供應商信用管理工作暫行辦法》(寧財規(guī)[2018]10號)有關規(guī)定,凡在南京地區(qū)參加政府采購活動的供應商,應當事先登陸“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購信息網”主頁“政府采購供應商誠信檔案”欄目進行注冊登記。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時注冊的供應商可先行獲取采購文件,但必須在提交響應文件截止日2天前辦理登記注冊手續(xù)。供應商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時,在采購文件發(fā)布之日起至遞交磋商文件截止日前,應先登錄“信用南京”在線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購供應商信用記錄表暨信用承諾書”,經法定代表人簽名蓋章后作為投標文件的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購供應商信用記錄表暨信用承諾書”是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的必備材料。 4.信用承諾制 根據《關于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推行信用承諾制的通知》(寧財購通[2021]5號)的規(guī)定,本項目采購公告“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中涉及的證明材料,供應商可以在投標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投標文件中提供滿足相應條件的書面承諾書,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1)符合國家相關規(guī)定的財務狀況報告; (2)依法繳納稅收的證明材料; (3)依法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證明材料; (4)具備履行政府采購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的證明材料;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證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證明材料。 供應商投標文件中僅提供信用承諾書而未提供涉及的證明材料的,須在成交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諾書替代的證明材料,材料須加蓋公章并膠裝提交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核驗。經核驗無誤后,由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發(fā)出成交通知書。 供應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適用信用承諾,仍須提供上述證明材料: (1)供應商被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 (2)被相關監(jiān)管部門作出行政處罰且尚在處罰有效期內; (3)其他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不適用信用承諾的情形。 供應商對信用承諾內容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負責。如作出虛假信用承諾,視同為“提供虛假材料謀取中標、成交”的違法行為。 5.本次采購采用“政府采購管理交易系統(蘇采云)”,招標、投標、評標和中標結果發(fā)布全程電子化,開標方式為不見面開標。供應商通過蘇采云系統參與本項目,需要辦理江蘇省政府采購數字證書CA及電子簽章,具體詳見蘇采云系統登錄頁“CA辦理指南”。供應商按《蘇采云系統供應商操作手冊》(以下簡稱“操作手冊”)進行注冊,并在規(guī)定時間內上傳電子響應文件。如供應商未按要求操作,由此所產生的風險由供應商自行承擔。 6.本次采購公告在江蘇政府采購網和南京公共采購信息網上發(fā)布,有關本次采購的事項若存在變動或修改,敬請及時關注發(fā)布的信息更正公告,如未及時關注導致投標有誤的,其責任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7.本次磋商不收取磋商保證金。 八、凡對本次采購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1.采購人信息 單位名稱:南京市住房保障中心 單位地址:南京市秦淮區(qū)豐富路127號 聯系人:王迎港 聯系電話:02584221327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如有) 單位名稱:江蘇國衡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單位地址:南京市秦淮區(qū)洪武路23號隆盛大廈5樓 聯系人:史佳 聯系電話:15851830879 3.項目聯系方式 項目聯系人:史佳 電話:15851830879 附件:JSZC-320100-JSGH-C2025-0024采購文件.doc 相關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