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JSGH-YZ-202510010號 項目名稱:揚州市消防救援支隊2025年度消防救援隊伍部門集中采購目錄外器材(五)采購 預算金額:100.000000 萬元(人民幣) 最高限價(如有):95.000000 萬元(人民幣) 采購需求: 見附件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簽訂自接到采購人通知之日起120個日歷天內供貨并完成安裝調試。 本項目( 不接受 )聯(lián)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本項目專門面向中小微企業(yè)采購, 本項目采購標的按中小企業(yè)劃分標準所屬行業(yè)區(qū)分為工業(yè)(中小微企業(yè)劃型標準網(wǎng) http://www.gov.cn/zwgk/2011-07/04/content_1898747.htm)。提供《中小企業(yè)聲明函》(格式見第六章);監(jiān)獄和戒毒企業(yè)視同小型、微型企業(yè),提供由省級以上監(jiān)獄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產(chǎn)建設兵團)出具的屬于監(jiān)獄企業(yè)的證明文件;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視同小型、微型企業(yè),提供《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聲明函》(格式見第六章)。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無。 三、獲取招標文件 時間:2025年12月03日 至 2025年12月09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時間,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 地點:中國政府采購網(wǎng) 方式:招標文件在“中國政府采購網(wǎng)”上自行下載,供應商如確定參加投標,請如實填寫《供應商參加投標確認函》,填寫打印后加蓋公章,拍照或掃描發(fā)送至郵箱(電子郵箱:1366403451@qq.com,郵件標題備注企業(yè)全稱+項目簡稱,聯(lián)系電話:18013897807)。 售價:¥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標文件售價總和 四、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開標時間和地點 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2025年12月23日 14點30分(北京時間) 開標時間:2025年12月23日 14點30分(北京時間) 地點:江蘇國豪項目管理有限公司開標室(江蘇省揚州市邗江區(qū)京華城路18號匯通大廈C座)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 六、其他補充事宜 1、是否接受進口產(chǎn)品:不接受。 2、投標保證金數(shù)額及交納辦法:無需繳納。 3、集中考察現(xiàn)場及答疑:采購人不組織,供應商可自行聯(lián)系采購人。未考察現(xiàn)場或考察工作不詳細的供應商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現(xiàn)場情況為理由而向采購人提出任何索賠或其他要求,對此采購人不承擔任何責任并將不作任何答復。 4.拒絕下述供應商參加本次采購活動: (1)供應商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 (2)凡為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guī)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jiān)理、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不得再參加本項目的采購活動。 (3)供應商被“信用中國”網(wǎng)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國政府采購網(wǎng)"(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5、響應文件制作:紙質版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電子版壹份(一般應為U盤形式或光盤形式、隨紙質正本文件一并提交)。當電子版文件和紙質正本文件不一致時,以紙質正本文件為準。電子版文件用于輔助評標和平臺存檔,投標人需承擔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投標文件須清楚標明“正本”或“副本”字樣。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為準。 6、有關本次招標的事項若存在變動或修改,敬請及時關注“中國政府采購網(wǎng)”發(fā)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七、對本次招標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lián)系。 1.采購人信息 名 稱:揚州市消防救援支隊 地址:揚州市開發(fā)區(qū)維揚路12號 聯(lián)系方式:陳恩斌、趙祥 0514-80926037、15050788598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 稱:江蘇國豪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江蘇省揚州市邗江區(qū)京華城路18號匯通大廈C座 聯(lián)系方式:曹工 18013897807 3.項目聯(lián)系方式 項目聯(lián)系人:曹工 電 話: 18013897807 相關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