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下列服務條款適用于招標采購網會員,若您使用中國招標采購網提供的服務,您必須同意接受此服務條款。
一、服務條款的確認和接納
本服務條款適用于中國招標采購網用戶,您在申請注冊流程中點擊同意本服務條款之前,應當認真閱讀本服務條款。請您務必審慎閱讀、充分理解各條款內容,當您按照注冊頁面提示填寫信息、閱讀并同意本服務條款且完成全部注冊程序后,即表示您已充分閱讀、理解并接受本服務條款的全部內容,并與中國招標采購網達成一致,成為中國招標采購網平臺用戶。閱讀本服務條款的過程中,如果您不同意本服務條款或其中任何條款約定,您應立即停止注冊程序。中國招標采購網服務的所有權和運作權歸北京中采高科招標集團有限公司所有。所提供的服務必須按照其發(fā)布的公司章程,服務條款和操作規(guī)則嚴格執(zhí)行。用戶通過完成注冊程序并點擊“我已經閱讀并接受《中國招標采購網服務條款》中的各項內容”,這表示用戶與北京中采高科招標集團有限公司達成協(xié)議并接受所有的服務條款。
二、服務簡介
北京中采高科招標集團有限公司運用自己的操作系統(tǒng)通過國際互聯(lián)網絡為用戶提供各項服務,用戶(包括普通個人用戶,免費企業(yè)會員,收費企業(yè)會員)注冊時,必須同意:
1. 提供真實、準確、即時、完整的個人/企業(yè)資料。同時,應根據情況變化維護并及時更新注冊信息,以確保其真實、準確、即時、完整性。
2、一旦北京中采高科招標集團有限公司發(fā)現(xiàn)用戶資料含有不準確甚至是虛假內容,北京中采高科招標集團有限公司有權利中止對該用戶的服務。
三、用戶的帳號、密碼和安全性
1、中國招標采購網的注冊帳號可以是英文、數(shù)字、字母、中文,或者是它們的組合。用戶可以根據自己的需要進行選擇,但是用戶注冊的帳號或者填寫的昵稱需要符合下列規(guī)定:
(1)不得使用黨和國家機構的名稱或者是它們的縮寫。
(2)不得使用黨和國家領導人或者其他知名人士的真實姓名、筆名、藝名或者是他們的縮寫。
(3)不得使用不健康、不文明或者帶有侮辱性、攻擊性的用戶名和昵稱。
(4)您一旦注冊成功,就成為北京中采高科招標集團有限公司的合法用戶,您將得到一個密碼和用戶名。并同意接受北京中采高科招標集團有限公司提供的各項服務。如果您未保管好自己的用戶名和密碼,而對您、北京中采高科招標集團有限公司或第三方造成的損害,您將負全部責任。另外,每個用戶都要對其用戶名中的所有活動和事件負全責。您可隨時改變您的密碼和圖標,也可以結束舊的用戶名重開一個新用戶名。
(5)為避免用戶的合法權利受到侵害,用戶若發(fā)現(xiàn)任何非法使用用戶名或存在安全漏洞的情況,請立即通告北京中采高科招標集團有限公司。
四、服務條款的修改及修訂
北京中采高科招標集團有限公司有權在必要時修改服務條款,北京中采高科招標集團有限公司服務條款一旦發(fā)生變動,公司將會在用戶進入下一步使用前的頁面提示修改內容。如果您同意改動,則再一次激活“同意服務條款提交注冊信息”按鈕,視為接受本服務條款的變動。如果用戶不接受。北京中采高科招標集團有限公司則保留隨時修改或中斷服務而不需通知用戶的權利。用戶接受北京中采高科招標集團有限公司行使修改或中斷服務的權利,北京中采高科招標集團有限公司不需對用戶或第三方負責。本服務條款任一條款被視為廢止、無效或不可執(zhí)行,該條應視為可分的且并不影響本服務條款其余條款的有效性及可執(zhí)行性。
五、用戶隱私制度
北京中采高科招標集團有限公司(中國招標采購網)非常重視用戶信息的保護,在使用中國招標采購網的所有產品和服務前,請您務必仔細閱讀并透徹理解本聲明。一旦您選擇使用,即表示您已經同意我們按照本隱私聲明來使用和披露您的個人信息,并接受本條款現(xiàn)有內容及其可能隨時更新的內容。
1、本注冊條款所涉及的隱私是指:在會員注冊中國招標采購網網站帳戶時,使用其它中國招標采購網網站產品或服務,訪問中國招標采購網網頁,或參加任何形式的會員活動、培訓活動時,中國招標采購網會收集的會員的個人身份識別資料,包括會員的姓名、昵稱、電郵地址、出生日期、性別、職業(yè)、所在行業(yè)、工齡,真實頭像,籍貫,公司名稱,QQ號碼,公司地址,公司的產品以及服務簡介,公司固話傳真,公司主頁,公司主要做的項目等。中國招標采購網網站自動接收并記錄會員的瀏覽器和服務器日志上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會員的IP地址、在線、無線信息、信件等資料。
2、中國招標采購網收集上述信息將用于:提供網站服務、改進網頁內容,滿足會員對某種產品、活動的需求、通知會員最新產品、活動信息、或根據法律法規(guī)要求的用途、給會員帶來更多商業(yè)機會等。
3、我們網站有相應的安全措施來確保我們掌握的信息不丟失,不被濫用和變造。這些安全措施包括向其它服務器備份數(shù)據和對用戶密碼加密。盡管我們有這些安全措施,但請注意在因特網上不存在“完善的安全措施”。
4、中國招標采購網可能利用工具,為合作伙伴的網站進行數(shù)據搜集工作,有關數(shù)據也會作統(tǒng)計用途。網站會將所記錄的中國招標采購網會員數(shù)據整合起來,以綜合數(shù)據形式供合作伙伴參考。綜合數(shù)據會包括人數(shù)統(tǒng)計和使用情況等資料,但不會包含任何可以識別個人身份的數(shù)據。
5、信息的披露和使用:們不會向任何無關第三方提供,出售,出租,分享和交易用戶的個人信息,但為方便您使用中國招標采購網服務及中國招標采購網關聯(lián)公司或其他組織的服務(以下稱其他服務),您同意并授權中國招標采購網將您的個人信息傳遞給您同時接受其他服務的中國招標采購網關聯(lián)公司或其他組織,或從為您提供其他服務的中國招標采購網關聯(lián)公司或其他組織獲取您的個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您同意我們可批露或使用您的個人信息以用于識別和(或)確認您的身份,或解決爭議,或有助于確保網站安全、限制欺詐、非法或其他刑事犯罪活動,以執(zhí)行我們的服務協(xié)議。您同意我們可批露或使用您的個人信息以保護您的生命、財產之安全或為防止嚴重侵害他人之合法權益或為公共利益之需要。您同意我們可批露或使用您的個人信息以改進我們的服務,并使我們的服務更能符合您的要求,從而使您在使用我們服務時得到更好的使用體驗。您同意我們利用您的個人信息與您聯(lián)絡,并向您提供您感興趣的信息,如:產品信息。您接受“服務協(xié)議”和本隱私聲明即為明示同意收取這些資料。您同意,您的個人信息可以被搜索引擎搜索,并在搜索結果中顯示,由此給您帶來更多的合作機會。您同意并授權中國招標采購網將您的個人信息傳遞給中國招標采購網,中國招標采購網關聯(lián)公司、中國招標采購網合作伙伴、中國招標采購網會員,以助于中國招標采購網給您帶來更多的商業(yè)機會、其他服務、合作伙伴等。法律規(guī)定的其他需披露您個人信息的情況。
6、關于會員在中國招標采購網的上傳或張貼的內容
(1)會員在中國招標采購網上傳或張貼的內容(包括照片、文字、附件、帖子、招投標信息、個人合作名片、公司名錄和黃頁、工程信息等),視為會員授予中國招標采購網免費、非獨家的使用權,中國招標采購網有權為展示、傳播及推廣、促使合作等前述張貼內容的目的,對上述內容進行復制、修改、出版等。該使用權持續(xù)至會員書面通知中國招標采購網不得繼續(xù)使用,且中國招標采購網實際收到該等書面通知時止。中國招標采購網網站、中國招標采購網合作伙伴、中國招標采購網關聯(lián)公司均可使用。
(2)因會員進行上述上傳或張貼,而導致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權或索賠要求的,會員承擔全部責任。
(3)任何第三方對于會員在中國招標采購網的公開使用區(qū)域張貼的內容進行復制、修改、編輯、傳播等行為的,該行為產生的法律后果和責任均由行為人承擔,與中國招標采購網無關。
7、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中國招標采購網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預見或即使預見亦無法避免的事件,該事件妨礙、影響或延誤中國招標采購網根據本注冊條款履行其全部或部分義務。該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為、自然災害、戰(zhàn)爭、黑客襲擊、電腦病毒、網絡故障等。不可抗力可能導致中國招標采購網網站無法訪問、訪問速度緩慢、存儲數(shù)據丟失、會員個人信息泄漏等不利后果。
(2)遭受不可抗力事件時,中國招標采購網可中止履行本注冊條款項下的義務直至不可抗力的影響消除為止,并且不因此承擔違約責任;但應盡最大努力克服該事件,減輕其負面影響。
六、拒絕提供擔保和免責聲明
用戶明確同意使用中國招標采購網服務的風險由用戶個人承擔。服務提供是建立在免費的基礎上。北京中采高科招標集團有限公司明確表示不提供任何類型的擔保,不論是明確的或隱含的,但是對商業(yè)性的隱含擔保,特定目的和不違反規(guī)定的適當擔保除外。北京中采高科招標集團有限公司不擔保服務一定能滿足用戶的要求,也不擔保服務不會受中斷,對服務的及時性、安全性、真實性、出錯發(fā)生都不作擔保。北京中采高科招標集團有限公司拒絕提供任何擔保,包括信息能否準確、及時、順利地傳送。用戶理解并接受下載或通過中國招標采購網產品服務取得的任何信息資料取決于用戶自己,并由其承擔系統(tǒng)受損、資料丟失以及其它任何風險。北京中采高科招標集團有限公司對在服務網上得到的任何商品購物服務、交易進程、招聘信息,都不作擔保。用戶不會從北京中采高科招標集團有限公司收到口頭或書面的意見或信息,中國招標采購網也不會在這里作明確擔保。
七、有限責任
北京中采高科招標集團有限公司對任何直接、間接、偶然、特殊及繼起的損害或其他一切損害不負責任,這些損害來自:不正當使用產品服務,在網上進行交易,非法使用服務或用戶傳送的信息有所變動。這些損害會導致北京中采高科招標集團有限公司形象受損,所以北京中采高科招標集團有限公司早已提出這種損害的可能性。
八、不提供零售和商業(yè)性服務
用戶使用北京中采高科招標集團有限公司各項服務的權利是企業(yè)的。個人用戶只能是一個公司或實體的商業(yè)性組織下的所屬員工。用戶承諾:未經北京中采高科招標集團有限公司同意,不得利用北京中采高科招標集團有限公司各項服務進行銷售或作其他商業(yè)用途。
九、用戶管理
用戶單獨承擔發(fā)布內容的責任。用戶對服務的使用是根據所有適用于服務的地方法律、國家法律和國際法律標準的。
用戶承諾:
1、在中國招標采購網的網頁上發(fā)布信息或者利用中國招標采購網的服務時必須符合中國有關法規(guī)(部分法規(guī)請見附錄),不得在中國招標采購網的網頁上或者利用中國招標采購網的服務制作、復制、發(fā)布、傳播以下信息:
(1)反對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
(2)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秘密,顛覆國家政權,破壞國家統(tǒng)一的;
(3)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
(4)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的;
(5)破壞國家宗教政策,宣揚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wěn)定的;
(7)散布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兇殺、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
(9)含有法律、行政法規(guī)禁止的其他內容的。
2、在中國招標采購網的網頁上發(fā)布信息或者利用中國招標采購網的服務時還必須符合其他有關國家和地區(qū)的法律規(guī)定以及國際法的有關規(guī)定。
3、不利用中國招標采購網的服務從事以下活動:
(1)未經允許,進入計算機信息網絡或者使用計算機信息網絡資源的;
(2)未經允許,對計算機信息網絡功能進行刪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3)未經允許,對進入計算機信息網絡中存儲、處理或者傳輸?shù)臄?shù)據和應用程序進行刪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4)故意制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序的;
(5)其他危害計算機信息網絡安全的行為。
4、不以任何方式干擾中國招標采購網的服務。
5、遵守中國招標采購網的所有其他規(guī)定和程序。用戶需對自己在使用中國招標采購網服務過程中的行為承擔法律責任。用戶理解,如果中國招標采購網發(fā)現(xiàn)其網站傳輸?shù)男畔⒚黠@屬于上段第1條所列內容之一,依據中國法律,中國招標采購網有義務立即停止傳輸,保存有關記錄,向國家有關機關報告,并且刪除含有該內容的地址、目錄或關閉服務器。
用戶使用中國招標采購網電子公告服務,包括電子布告牌、電子白板、電子論壇、網絡聊天室和留言板等以交互形式為上網用戶提供信息發(fā)布條件的行為,也須遵守本條的規(guī)定以及北京中采高科招標集團有限公司將專門發(fā)布的電子公告服務規(guī)則,上段中描述的法律后果和法律責任同樣適用于電子公告服務的用戶。若用戶的行為不符合以上提到的服務條款,北京中采高科招標集團有限公司將作出獨立判斷立即取消用戶服務帳號。
十、保障
用戶同意保障和維護北京中采高科招標集團有限公司全體成員的利益,負責支付由用戶使用超出服務范圍引起的律師費用,違反服務條款的損害補償費用,其它人使用用戶的電腦、帳號和其它知識產權的追索費。
十一、結束服務
用戶或北京中采高科招標集團有限公司可隨時根據實際情況中斷服務。北京中采高科招標集團有限公司不需對任何個人或第三方負責而隨時中斷服務。用戶若反對任何服務條款的建議或對后來的條款修改有異議,或對中國招標采購網服務不滿,用戶只有以下的追索權:
1、不再使用中國招標采購網服務。
2、結束用戶使用中國招標采購網服務的資格。
3、通告北京中采高科招標集團有限公司停止該用戶的服務。
十二、通告
所有發(fā)給用戶的通告都可通過電子郵件或常規(guī)的信件傳送。北京中采高科招標集團有限公司會通過郵件服務發(fā)報消息給用戶,告訴他們服務條款的修改、服務變更、或其它重要事情。同時,北京中采高科招標集團有限公司保留對本站免費用戶投放商業(yè)性廣告的權利。
十三、 參與廣告策劃
在北京中采高科招標集團有限公司許可下用戶可在他們發(fā)表的信息中加入宣傳資料或參與廣告策劃,在中國招標采購網各項免費服務上展示他們的產品。任何這類促銷方法,包括運輸貨物、付款、服務、商業(yè)條件、擔保及與廣告有關的描述都只是在相應的用戶和廣告銷售商之間發(fā)生。北京中采高科招標集團有限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北京中采高科招標集團有限公司沒有義務為這類廣告銷售負任何一部分的責任。
十四、 內容的所有權
中國招標采購網對其獨立采編的或從第三方獲得合法許可的信息內容,內容的定義包括:文字、軟件、聲音、相片、錄象、圖表;在廣告中的全部內容;全部中國招標采購網虛擬社區(qū)服務為用戶提供的商業(yè)信息。所有這些內容均受版權、商標、標簽和其它財產所有權法律的保護。所以,用戶只能在北京中采高科招標集團有限公司和廣告商授權下才能使用這些內容,而不能擅自復制、再造這些內容、或創(chuàng)造與內容有關的派生產品。在本站發(fā)表、轉載的文章僅代表作者本人觀點,本站沒有義務查實文章或圖片、音頻、視頻文件的出處及其真實性。如果您是文章、圖片等資料的版權所有人,請與我們聯(lián)系并說明具體文章標題,中國招標采購網會及時加上版權信息,如果您反對中國招標采購網使用,在收到身份證明、版權證明和刪除要求后我們會立即刪除有版權問題的內容。
十五、 法律
用戶和北京中采高科招標集團有限公司一致同意有關本協(xié)議以及使用中國招標采購網的服務產生的爭議交由仲裁解決,但是北京中采高科招標集團有限公司有權選擇采取訴訟方式,并有權選擇受理該訴訟的有管轄權的法院。若有任何服務條款與法律相抵觸,那這些條款將按盡可能接近的方法重新解析,而其它條款則保持對用戶產生法律效力和影響。
十六、 中國招標采購網會員帳號所含服務的信息儲存及安全
北京中采高科招標集團有限公司對用戶帳號上所有服務將盡力維護其安全性及方便性,但對服務中出現(xiàn)信息刪除或儲存失敗不承擔任何負責。另外我們保留判定用戶的行為是否符合中國招標采購網服務條款的要求的權利,如果用戶違背了用戶服務條款的規(guī)定,將會中斷其用戶服務的帳號。
十七、 青少年用戶特別提示
青少年用戶必須遵守全國青少年網絡文明公約:要善于網上學習,不瀏覽不良信息;要誠實友好交流,不侮辱欺詐他人;要增強自護意識,不隨意約會網友;要維護網絡安全,不破壞網絡秩序;要有益身心健康,不沉溺虛擬時空。
《建設項目使用林地審核審批管理辦法》已經2015年2月15日國家林業(yè)局局務會議審議通過,現(xiàn)予公布,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
國家林業(yè)局局長 趙樹叢
2015年3月31日
建設項目使用林地審核審批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了規(guī)范建設項目使用林地審核和審批,嚴格保護和合理利用林地,促進生態(tài)林業(yè)和民生林業(yè)發(fā)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實施條例》,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建設項目使用林地,是指在林地上建造永久性、臨時性的建筑物、構筑物,以及其他改變林地用途的建設行為。包括:
(一)進行勘查、開采礦藏和各項建設工程占用林地。
(二)建設項目臨時占用林地。
(三)森林經營單位在所經營的林地范圍內修筑直接為林業(yè)生產服務的工程設施占用林地。
第三條 建設項目應當不占或者少占林地,必須使用林地的,應當符合林地保護利用規(guī)劃,合理和節(jié)約集約利用林地。
建設項目使用林地實行總量控制和定額管理。
建設項目限制使用生態(tài)區(qū)位重要和生態(tài)脆弱地區(qū)的林地,限制使用天然林和單位面積蓄積量高的林地,限制經營性建設項目使用林地。
第四條 占用和臨時占用林地的建設項目應當遵守林地分級管理的規(guī)定:
(一)各類建設項目不得使用Ⅰ級保護林地。
(二)國務院批準、同意的建設項目,國務院有關部門和省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批準的基礎設施、公共事業(yè)、民生建設項目,可以使用Ⅱ級及其以下保護林地。
(三)國防、外交建設項目,可以使用Ⅱ級及其以下保護林地。
(四)縣(市、區(qū))和設區(qū)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批準的基礎設施、公共事業(yè)、民生建設項目,可以使用Ⅱ級及其以下保護林地。
(五)戰(zhàn)略性新興產業(yè)項目、勘查項目、大中型礦山、符合相關旅游規(guī)劃的生態(tài)旅游開發(fā)項目,可以使用Ⅱ級及其以下保護林地。其他工礦、倉儲建設項目和符合規(guī)劃的經營性項目,可以使用Ⅲ級及其以下保護林地。
(六)符合城鎮(zhèn)規(guī)劃的建設項目和符合鄉(xiāng)村規(guī)劃的建設項目,可以使用Ⅱ級及其以下保護林地。
(七)符合自然保護區(qū)、森林公園、濕地公園、風景名勝區(qū)等規(guī)劃的建設項目,可以使用自然保護區(qū)、森林公園、濕地公園、風景名勝區(qū)范圍內Ⅱ級及其以下保護林地。
(八)公路、鐵路、通訊、電力、油氣管線等線性工程和水利水電、航道工程等建設項目配套的采石(沙)場、取土場使用林地按照主體建設項目使用林地范圍執(zhí)行,但不得使用Ⅱ級保護林地中的有林地。其中,在國務院確定的國家所有的重點林區(qū)(以下簡稱重點國有林區(qū))內,不得使用Ⅲ級以上保護林地中的有林地。
(九)上述建設項目以外的其他建設項目可以使用Ⅳ級保護林地。
本條第一款第(二)、(三)、(七)項以外的建設項目使用林地,不得使用一級國家級公益林地。
國家林業(yè)局根據特殊情況對具體建設項目使用林地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第五條 建設項目占用林地的審核權限,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實施條例》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建設項目占用林地,經林業(yè)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建設單位和個人應當依照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辦理建設用地審批手續(xù)。
第六條 建設項目臨時占用林地和森林經營單位在所經營的林地范圍內修筑直接為林業(yè)生產服務的工程設施占用林地的審批權限,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業(yè)主管部門按照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有關規(guī)定辦理。其中,重點國有林區(qū)內的建設項目,由省級林業(yè)主管部門審批。
第七條 占用林地和臨時占用林地的用地單位或者個人提出使用林地申請,應當填寫《使用林地申請表》,同時提供下列材料:
(一)用地單位的資質證明或者個人的身份證明。
(二)建設項目有關批準文件。包括:可行性研究報告批復、核準批復、備案確認文件、勘查許可證、采礦許可證、項目初步設計等批準文件;屬于批次用地項目,提供經有關人民政府同意的批次用地說明書并附規(guī)劃圖。
(三)擬使用林地的有關材料。包括:林地權屬證書、林地權屬證書明細表或者林地證明;屬于臨時占用林地的,提供用地單位與被使用林地的單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個人簽訂的使用林地補償協(xié)議或者其他補償證明材料;涉及使用國有林場等國有林業(yè)企事業(yè)單位經營的國有林地,提供其所屬主管部門的意見材料及用地單位與其簽訂的使用林地補償協(xié)議;屬于符合自然保護區(qū)、森林公園、濕地公園、風景名勝區(qū)等規(guī)劃的建設項目,提供相關規(guī)劃或者相關管理部門出具的符合規(guī)劃的證明材料,其中,涉及自然保護區(qū)和森林公園的林地,提供其主管部門或者機構的意見材料。
(四)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作出的建設項目使用林地可行性報告或者林地現(xiàn)狀調查表。
第八條 修筑直接為林業(yè)生產服務的工程設施的森林經營單位提出使用林地申請,應當填寫《使用林地申請表》,提供相關批準文件或者修筑工程設施必要性的說明,并提供工程設施內容、使用林地面積等情況說明。
第九條 建設項目需要使用林地的,用地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向林地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林業(yè)主管部門提出申請;跨縣級行政區(qū)域的,分別向林地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林業(yè)主管部門提出申請。
第十條 縣級人民政府林業(yè)主管部門對材料齊全、符合條件的使用林地申請,應當在收到申請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員進行用地現(xiàn)場查驗,并填寫《使用林地現(xiàn)場查驗表》。
第十一條 縣級人民政府林業(yè)主管部門對建設項目擬使用的林地,應當在林地所在地的村(組)或者林場范圍內將擬使用林地用途、范圍、面積等內容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但是,依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不需要公示的除外。
第十二條 按照規(guī)定需要報上級人民政府林業(yè)主管部門審核和審批的建設項目,下級人民政府林業(yè)主管部門應當將初步審查意見和全部材料報上級人民政府林業(yè)主管部門。
審查意見中應當包括以下內容:項目基本情況,擬使用林地和采伐林木情況,符合林地保護利用規(guī)劃情況,使用林地定額情況,以及現(xiàn)場查驗、公示情況等。
第十三條 有審核審批權的林業(yè)主管部門對申請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用地單位或者個人限期補正;逾期未補正的,退還申請材料。
第十四條 符合本辦法第三條、第四條規(guī)定的條件,并且符合國家供地政策,對生態(tài)環(huán)境不會造成重大影響,有審核審批權的人民政府林業(yè)主管部門應當作出準予使用林地的行政許可決定,按照國家規(guī)定的標準預收森林植被恢復費后,向用地單位或者個人核發(fā)準予行政許可決定書。不符合上述條件的,有關人民政府林業(yè)主管部門應當作出不予使用林地的行政許可決定,向用地單位或者個人核發(fā)不予行政許可決定書,告知不予許可的理由。
有審核審批權的人民政府林業(yè)主管部門對用地單位和個人提出的使用林地申請,應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規(guī)定的期限內作出行政許可決定。
第十五條 建設項目需要使用林地的,用地單位或者個人應當一次申請。嚴禁化整為零、規(guī)避林地使用審核審批。
建設項目批準文件中已經明確分期或者分段建設的項目,可以根據分期或者分段實施安排,按照規(guī)定權限分次申請辦理使用林地手續(xù)。
采礦項目總體占地范圍確定,采取滾動方式開發(fā)的,可以根據開發(fā)計劃分階段按照規(guī)定權限申請辦理使用林地手續(xù)。
公路、鐵路、水利水電等建設項目配套的移民安置和專項設施遷建工程,可以分別具體建設項目,按照規(guī)定權限申請辦理使用林地手續(xù)。
需要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有關部門批準的公路、鐵路、油氣管線、水利水電等建設項目中的橋梁、隧道、圍堰、導流(渠)洞、進場道路和輸電設施等控制性單體工程和配套工程,根據有關開展前期工作的批文,可以由省級林業(yè)主管部門辦理控制性單體工程和配套工程先行使用林地審核手續(xù)。整體項目申請時,應當附具單體工程和配套工程先行使用林地的批文及其申請材料,按照規(guī)定權限一次申請辦理使用林地手續(xù)。
第十六條 國家或者省級重點的公路、鐵路跨多個市(縣),已經完成報批材料并且具備動工條件的,可以地級市為單位,由具有整體項目審核權限的人民政府林業(yè)主管部門分段審核。
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可以分別壩址、淹沒區(qū),由具有整體項目審核權限的人民政府林業(yè)主管部門分別審核。
第十七條 公路、鐵路、輸電線路、油氣管線和水利水電、航道建設項目臨時占用林地的,可以根據施工進展情況,一次或者分批次由具有整體項目審批權限的人民政府林業(yè)主管部門審批臨時占用林地。
第十八條 搶險救災等急需使用林地的建設項目,依據土地管理法律法規(guī)的有關規(guī)定,可以先行使用林地。用地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在災情結束后6個月內補辦使用林地審核手續(xù)。屬于臨時用地的,災后應當恢復林業(yè)生產條件,依法補償后交還原林地使用者,不再辦理用地審批手續(xù)。
第十九條 建設項目因設計變更等原因需要增加使用林地面積的,依據規(guī)定權限辦理用地審核審批手續(xù);需要改變使用林地位置或者減少使用林地面積的,向原審核審批機關申請辦理變更手續(xù)。
第二十條 公路、鐵路、水利水電、航道等建設項目臨時占用的林地在批準期限屆滿后仍需繼續(xù)使用的,應當在屆滿之日前3個月,由用地單位向原審批機關提出延續(xù)臨時占用申請,并且提供本辦法第七條第(三)項規(guī)定的有關補償材料。原審批機關應當按照本辦法規(guī)定的條件進行審查,作出延續(xù)行政許可決定。
第二十一條 國家依法保護林權權利人的合法權益。建設項目使用林地的,應當對涉及單位和個人的森林、林木、林地依法給予補償。
第二十二條 建設項目臨時占用林地期滿后,用地單位應當在一年內恢復被使用林地的林業(yè)生產條件。
縣級人民政府林業(yè)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用地單位使用林地情況的監(jiān)管,督促用地單位恢復林業(yè)生產條件。
第二十三條 上級人民政府林業(yè)主管部門可以委托下級人民政府林業(yè)主管部門對建設項目使用林地實施行政許可。
第二十四條 經審核同意使用林地的建設項目,依照有關規(guī)定批準用地后,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yè)主管部門應當及時變更林地管理檔案。
第二十五條 經審核同意使用林地的建設項目,準予行政許可決定書的有效期為兩年。建設項目在有效期內未取得建設用地批準文件的,用地單位應當在有效期屆滿前3個月向原審核機關提出延期申請,原審核同意機關應當在準予行政許可決定書有效期屆滿前作出是否準予延期的決定。建設項目在有效期內未取得建設用地批準文件也未申請延期的,準予行政許可決定書失效。
第二十六條 《使用林地申請表》、《使用林地現(xiàn)場查驗表》式樣,由國家林業(yè)局統(tǒng)一規(guī)定。
第二十七條 本辦法所稱Ⅰ、Ⅱ、Ⅲ、Ⅳ級保護林地,是指依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批準的林地保護利用規(guī)劃確定的林地。
本辦法所稱國家級公益林林地,是指依據國家林業(yè)局、財政部的有關規(guī)定確定的公益林林地。
第二十八條 本辦法所稱“以上”均包含本數(shù),“以下”均不包含本數(shù)。
第二十九條 本辦法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國家林業(yè)局于2001年1月4日發(fā)布、2011年1月25日修改的《占用征收征用林地審核審批管理辦法》同時廢止。